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并结合本系实际拟定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。
(二)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:
1、根据教学计划配合各专业课共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
2、完善实验指导书、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。
3、安排实验指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。
4、应当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,配合本系不断更新实验内容,改革教学方法。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5、实验室在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,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,开展学术、技术交流活动。
6、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、维修、计量标定工作,使仪器设备常处于完好状态。
7、每年必须在3月15日前提出本实验室当年的物资购置计划。
8、在9月30日前提出上学年的“实验项目”及“实验室及人员情况表”。
(三)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,贯彻、实施有关规章制度,为本实验室的环保、安全、节能措施的落实负责。
(四)与主管部门一道认真研究实验室各项具体工作,制定岗位责任制,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,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。
(五)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,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。
(六)定期检查、总结实验室工作,开展评比活动等。
(七)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给本实验室的临时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