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资格审查、面试、考核等程序,学校研究决定拟聘林志灯、谢东佑博士,现予以公示:
林志灯、谢东佑
公示时间:2021年03月24日-3月31日
公示电话:
二级学院 0593—2955055
人事处 0593—2565503
beat365
2021年0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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